「如果想要進入額滿學校,要記得提前準備唷!」在某次聚餐活動中,我和一群有小孩的媽媽們聊到了「額滿學校」這個話題。
因此我花了時間做研究,總算搞懂父母們「望子成龍、成鳳」的心情,並且完成了這篇文章。
其中一位媽媽看完這篇文章後,發現她之前做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流程,還特別跟我說:「長知識了!」
這篇將告訴你額滿學校的定義、為何有額滿學校、如何幫小孩遷戶籍、台北市新北市有哪些額滿學校,以及買學區房要注意的事情。
注意事項:
所有新生入學資訊只能看「當年度」的公告,過往的新生入學資訊未必能完全參考,譬如:112學年度台北市永安里學區在北安國中,但113學年度教育局改成北安國中和大直國中;112學年度市大附小不需審查,但113學年度改為需審查
延伸閱讀:【2024租屋補助申請】我符合租金補貼資格嗎?申請後房東會知道嗎?一次看懂完整線上申請步驟!
文章目錄
什麼是額滿學校?如何定義?
額滿學校 (Full School / Over-Enrolled School) 是指學生人數已達到其容納上限,無法再接收更多新生的公立學校。
由於「新生報到人數 > 學校可容納人數」,因此又被稱為「總量管制學校」或「空間管制學校」。
為什麼會發生額滿的情況
這是因為公立學校是用「戶籍地」的的「區」、「里」、「鄰」來判斷「劃分學區」,只要學童的戶籍地是某一間學校的學區,並且有實際居住事實,原則上就可以分發入學。
但學校不可能無限制收取學生,一旦招生額滿,就必須讓學童改分發到其他學校;如果學校很搶手,每年容易額滿,就會出現所謂的「額滿學校」。
如果想了解如何查詢各縣市的學區,可參考這篇:買房學區查詢怎麼查?爸媽們快收藏!用對這方法,30秒就搞定國中/國小學區!
額滿情況有哪幾種
以台北市為例,公立國中小可分成以下4種學校:
額滿情況 | 說明 |
---|---|
額滿學校+需審查 | 設籍學生數超出學校可容納人數,必須在額滿審查期間至學校進行審查,以設籍條件篩選進行優先順序排序 |
額滿學校+不需審查 | 設籍學生人數與可招生人數相近,因此可順利分發入學,不需辦理額滿學校入學資格審查 |
公告額滿 | 學生人數差不多要額滿了,但是因為即將開學,怕影響學習品質和班級經營,不希望學期間還有人陸續轉入,9月教育局會直接核定一批學校額滿 |
未額滿學校 | 設籍學區內的學生未超過學校可招收人數,所以全部學生都可入學就讀 |
如果你的小孩目前設籍的學區,想要就讀的學校是屬於額滿學校,而且需要審查,就有可能因為審查不過而被刷掉,被迫改分發到其他學校。
如何幫小孩遷戶籍
遷戶籍的注意事項:滿足3條件才能優先分發
如果想要幫小孩遷戶籍到額滿學校,遷戶籍之前,必須符合以下3 項條件,否則就無法優先分發 :
1. 共同設籍:
父母(或監護人)與小孩必須在當年度 3中或3月下旬 前,共同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的同一戶籍;若超過最後設籍期限,將無法就讀額滿學校,只能辦理候補登記。
補充說明:
(1)父母和學童都共同設籍,稱為「全戶設籍」
(2)父或母之一和學童共同設籍,則稱為「半戶設籍」
(3)優先順序:「全戶設籍」會遠高於「半戶設籍」。
2. 居住事實:
小孩必須實際住在額滿學校的學區內,凡是以「寄居」身分設籍在額滿學校學區內,沒有居住事實的小朋友都無法分發到「額滿學校」就讀。
補充說明:是不是寄居怎麼看?最簡單的看法就是看戶口名簿是否有「寄居」的字眼
3. 提供下列任一證明文件:
A. 購屋族:需出示直系親屬於入學前一年12/31前取得持有學區內的房屋權狀 (國中部的條件更嚴格,需要入學前一年12/31前設籍)。
B. 租屋族:入學前一年12/31前取得連續居住 (額滿國小為3年以上,額滿國中為6年以上),且經公證的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並提供當年度 1 月 1 日至入學資格審查日前(約 4 月下旬),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之水費及電費收據。
補充說明:
所謂的「居住事實」證明,是指必須檢附自有房屋所有權狀、法院或經法院授權民間公證單位開立的公證租賃證明、家長的水電費及電話費收據證明等相關居住證明文件。
依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4點規定,房東不得約定房客不得遷入戶籍;如契約已有不得遷入戶籍之約定事項,依消保法第17條規定該約定無效。房客並可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訴,如房東屆期不改正,得依消保法第56條之1規定處最高新臺幣30萬元罰鍰。
排序原則
除了第一順位的特殊身分學生 (譬如身心障礙學生、少年保護個案、派外人員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教職員工子女)之外,實際審查時會按照以下類別來排序審查:
- 第1類:全戶 + 有權狀/公證租約
- 第2類:全戶 + 沒權狀/公證租約
- 第3類:半戶 + 有權狀/公證租約
- 第4類:半戶 + 沒權狀/公證租約
舉個例子:
假設你是半戶設籍,但有權狀或公證租約 (提供上方所說的A或B證明文件),就會排在第3順位。
如果預計招收150人,第1類申請者有50人,第2類有80人,第3類有100人,因為第3類已經超過150人,所以需要再按照「設籍時間」來排序。
網路上常常謠傳需要多久以前要設籍,卻不知道自己的小孩屬於哪一類優先梯次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認為「愈早設籍愈好」,但「提早設籍的人」卻未必會贏過「晚設籍的人」,因為比「提早設籍」更重要的,是你屬於「哪一個優先梯次」
遷戶籍準備事項
- 印章(或簽名)
- 國民身份證正本
- 遷出地的戶口名簿正本
- 遷入地的戶口名簿正本
-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章)
- 父或母單獨為未成年子女申辦,須提具另一方同意書
國小部:台北市/新北市額滿國小名單
台北市「額滿」且「需審查」的國小
以下這些學校,屬於113學年度「額滿」且「需審查」的國小:
區域 | 額滿國小名稱 |
---|---|
松山區 | 敦化國小 |
信義區 | 博愛國小 |
大安區 | 幸安國小、金華國小、新生國小、和平實小 |
中山區 | 長安國小 |
中正區 | 市大附小 |
大同區 | 蓬萊國小、延平國小 |
文山區 | 博嘉實小 |
南港區 | 胡適國小、東新國小 |
內湖區 | 潭美國小 |
士林區 | 溪山實小、文昌國小 |
北投區 | 石牌國小、清江國小 |
台北市 「額滿」且「不需審查」的國小
以下這些學校,屬於 113學年度「額滿」且「不需審查」的國小:
區域 | 額滿國小名稱 |
---|---|
松山區 | 民生國小 |
信義區 | 雙永國小 |
大安區 | 國北教大附小、仁愛國小、古亭國小 |
中山區 | 吉林國小 |
中正區 | 國語實小、東門國小 |
大同區 | 日新國小 |
文山區 | 興德國小、志清國小 |
南港區 | 南港國小 |
內湖區 | 明湖國小、內湖國小 |
士林區 | 士東國小、雨農國小、天母國小 |
北投區 | 關渡國小 |
參考網站:臺北市113學年度公立國小額滿學校暨改分發學校名單
新北市「額滿」國小 (預核)
新北市額滿國小從111學年度有22所,112學年度大幅縮減為14所,113學年度又增加至19所。
區域 | 額滿國小名稱 |
---|---|
三重區 | 碧華國小、集美國小 |
三峽區 | 北大國小、龍埔國小 |
中和區 | 積穗國小 |
汐止區 | 青山國中小、白雲國小 |
板橋區 | 板橋國小、新埔國小、海山國小 |
林口區 | 新林國小、東湖國小、南勢國小、頭湖國小 |
淡水區 | 新市國小、淡海國小 |
新莊區 | 民安國小、中信國小 |
樹林區 | 桃子腳國中小 |
蘆洲區 | – |
國中部:台北市額滿國中名單
113學年度除了長期入榜的「公立國中五虎將」(中正、敦化、介壽、龍門、金華)之外,還有許多新列入第一階段的額滿國中,譬如景美國中、天母國中等。
編號 | 額滿國中 | 改分發學校 |
1 | 介壽國中 | 民生、五常、西松、中崙、長安 |
2 | 敦化國中 | 民生、五常、西松、長安、永吉、新興、建成 |
3 | 中山國中 | 五常、長安、新興 |
4 | 興雅國中 | 信義、永吉、瑠公 |
5 | 金華國中 | 大安、懷生、長安、信義、西松、建成、古亭、忠孝、大理 |
6 | 龍門國中 | 大安、懷生、中崙、信義、西松、螢橋、萬華、龍山、雙園 |
7 | 仁愛國中 | 大安、懷生 |
8 | 和平高中國中部 | 大安、懷生、信義 |
9 | 師大附中國中部 | 大安、懷生、信義、中崙 |
10 | 中正國中 | 南門、弘道、螢橋、古亭、龍山、萬華、雙園、大理 |
11 | 成淵高中國中部 | 建成、民權、重慶、新興、忠孝 |
12 | 大同高中國中部 | 長安、五常、新興、建成 |
13 | 大直高中國中部 | 北安、五常 |
14 | 景美國中 | 興福、北政、實踐 |
15 | 景興國中 | 興福、北政、實踐 |
16 | 政大附中國中部 | 北政、木柵、實踐、興福 |
17 | 天母國中 | 蘭雅 |
18 | 百齡高中國中部 | 士林 |
19 | 陽明高中國中部 | 至善、士林、福安、重慶、明德、北投、格致 |
20 | 石牌國中 | 北投、關渡、新民、桃源、明德、蘭雅、格致、士林 |
21 | 麗山國中 | 內湖、三民、東湖、北安、至善 |
22 | 明湖國中 | 內湖、三民、東湖、成德、南港 |
23 | 誠正國中 | 成德、南港、瑠公 |
24 | 濱江實中* | 北安、五常 |
25 | 西湖實中* | 北安、五常、至善 |
26 | 芳和實中* | 實踐、興福、萬芳 |
27 | 民族實中* | 大安、興福、萬芳 |
資料來源:台北市教育局
如果想要完整了解每一間學校的最後設籍日及公告額滿日,可參考:臺北市立國民中學113學年度7-9年級額滿暨改分發學校名單
補充說明:如果有台北市額滿國中的相關問題,可以直接撥打市民電話1999轉分機6360
113學年度額滿國中報到時間與流程
以台北市額滿國中為例,官方公告的報到時程如下:
- 1月12日前:公布國中學區一覽表。
- 2月16日至3月15日:各縣市國民小學按學區分別造具當年度畢業生名冊,送達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
- 4月19日:教育局公布第一階段額滿國中暨改分發學校名單。
- 4月26日至5月2日:額滿國中審查新生入學資料,家長得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至國中進行複審;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家長持房屋所有權狀或經公證之租賃契約至國中(含非額滿國中)進行審查
- 5月3日至5月10日:額滿國中按分發順位進行排序
- 5月10日至5月13日:各國中發還新生入學卡、改分發入學卡予各國小並轉發給學生
- 5月13日:額滿學校公布本市新生名單
- 5月24日至5月29日:本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登記」或「網路改分發登記」
- 6月3日:公告改分發結果
- 6月4日09:00至6月6日12:00:國小畢業生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
- 7月1日09:00至7月5日12:00:外縣市國小畢業生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登記」或「網路改分發登記」
- 7月10日:額滿學校公布外縣市新生名單
- 7月10日09:00至12:00:外縣市國小畢業生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
完整時程表請見:臺北市 113 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工作進度表
額滿國中的「優先分發原則」如何排序?
第一順位:身心障礙學生、少年保護個案、派外人員子女、原住民、低收入戶、教職員工子女
第二順位:
- 具有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房屋權狀:入學前一年12/31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的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於同日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期為準)。
- 連續租屋且住於學區內:設籍6年(107年3月15日前)以上並有公證租賃證明
如果第二順位學生 > 學校容納名額時,還是以學生設籍時間的先後順序,當作優先分發之依據
第三順位:全戶設籍(依學生設籍先後)且非寄居、非一址二戶
第四順位:半戶設籍
總結
「額滿學校」是指「新生報到人數 > 學校可容納人數」的公立學校,因此又被稱為「總量管制學校」或「空間管制學校」。
以台北市為例,公立國中小分為三種:(1)額滿學校+需審查;(2)額滿學校+不需審查;(3)未額滿學校。
如果想要幫小孩遷戶籍到額滿學校,遷戶籍前必須符合3項條件,包括:(1)共同設籍;(2)居住事實;(3)提供證明文件。
因此,建議提早做好準備,才有機會讓小孩就讀額滿學校,而不會審查不過被刷掉,被迫改分發到其他學校囉!
Q:你會想要讓自己的小孩就讀額滿學校嗎?還是覺得只要有學校讀就可以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讓我知道囉!
常見問題FAQ
Q: 寄居的定義是什麼?
將戶口遷入某戶,但當事人與戶長並沒有親屬關係,且實際上並沒有真的入住。
Q: 何謂一址二戶?如何定義?
當年度同址內設籍學童分發額滿學校以1人為限,但學童的兄弟姊妹或經提供符合「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一目之文件(學童之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監護人於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取得與學童戶籍地同址之房屋所有權證明)且確有居住事實者,不在此限。
Q: 父母持有2戶以上建物所有權狀,導致父母無法共同設籍於額滿學校學區,子女可否優先分發進入額滿學校?
只要辦理資格審查期間,持2戶建物所有權狀(房屋所有權證明),及父母與學童戶口名簿到學區學校辦理審查,經審查通過則視同父母共同設籍(也就是全視為全戶設籍),仍可優先分發入學。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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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要父母雙方都要設籍,差點將一人設籍到其他地方,感謝資訊。
是啊~ 這會比”提早設籍”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