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知道嗎?房屋稅、地價稅的「調整時間」其實不是你想的那樣!
譬如說,你在 9 月 1 日 才把房子出租,並申報為「非自用稅率」,那是不是代表房屋稅和地價稅會從 9 月之後才調高呢?
事實上,並不是這樣!根據政府規定,稅率變更不是按「月」或「比例」計算,而是以整個年度為單位。
也就是說,即使你是 9 月 1 日 才出租,只要在 9 月 22 日前 申報變更,今年度的地價稅仍會整年依照新的「非自用」稅率計算。
這讓不少人納悶:「明明只有 9~12 月才出租,為什麼繳的稅金卻和 1 月 1 日出租的人一樣多?」
別急,這篇就要帶你搞懂👇
✅ 房屋稅與地價稅從什麼時點開始調整
✅ 為什麼政府要這樣設計
✅ 如何抓準「報稅時間點」,避免多繳稅!
延伸閱讀:房屋買賣要繳什麼稅?1張圖搞懂房地產的6種稅:契稅/印花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房地合一稅
文章目錄
為什麼政府要用固定時間點計算?
有些屋主會疑惑:「為什麼不能按實際使用的月份來計算?」
其實,政府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簡化稅務作業,避免按月計算造成行政成本過高,也減少爭議。
想想看,如果每個人的稅金都要按比例計算,而且算完又有人看不懂邏輯而來詢問,那稅務人員豈不就忙翻了?
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申請的2大關鍵時間

政府為了讓稅務計算更明確,設定了固定的變更截止日,只要在期限內申報,當年度就能適用新稅率;如果超過這個時間,則要等下一年度才會變更。
| 稅別 | 變更申報截止日 | 影響時間 |
|---|---|---|
| 房屋稅 | 3 月 22 日 | 當年度開始適用新稅率 |
| 地價稅 | 9 月 22 日 | 當年度開始適用新稅率 |
📌 房屋稅變更時間:3 月 22 日
房屋稅原本是「按月」課徵,但113年7月1日起,房屋稅 (全名是房屋稅差別稅率 2.0 新制,俗稱囤房稅 2.0) 改全國總歸戶,並且「按年」課徵。
如果實際使用情形有變動,應於每期開徵40日 (也就是3月22日,遇假日順延) 前申報:
- 如果你在 3 月 22 日前 完成申報,當年度的房屋稅就會按新稅率計算。
- 如果你 3 月 23 日之後 才申報,當年度仍會按照舊稅率計算,新稅率要到隔年才適用。
👉 提醒:房屋稅每年 5 月開徵,想要變更稅率,記得趕在 3 月 22 日前申報!
但房屋稅新制實施後之後,可能會因為年度中使用情形的變更,導致房屋稅額的「增加」或「減少」,此時根據財政部的解釋,可透過以下方式處理:
- 稅額增加: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導致稅額增加,應於變更後的下一期 (115年) 房屋稅開徵40日 (3 月 22 日) 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 稅額減少: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導致稅額減少,應於變更後的當期 (114年) 房屋稅開徵40日 (3 月 22 日) 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

📌 地價稅變更時間:9 月 22 日
- 如果你在 9 月 22 日前 申報變更,當年度地價稅就會按照新稅率計算。
- 如果你 9 月 23 日之後 才申報,當年度仍維持舊稅率,新稅率將從隔年開始適用。
👉 提醒:地價稅每年 11 月開徵,9 月 22 日前一定要完成變更,以免影響當年度的稅額!
結語:3 月 22 日 & 9 月 22 日,房東們請記好!
房屋稅與地價稅的變更時間點,對於房東來說,是影響財務規劃的重要關鍵。
政府為了簡化作業流程,選擇用 「某個時間點來切分今年度和隔年度」,而不是用「比例」來計算。
為了避免白繳一整年的額外稅金,請務必記住以下兩個重要日期:
📌房屋稅的時間切割點:3/22前、3/23後
📌地價稅的時間切割點:9/22前、9/23後
如果錯過這些時間點,新的稅率將會延後到隔年才開始生效,因此務必提前規劃,確保自己繳納的稅額符合預期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