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愈來愈多人把資金放在海外股票或債券,那問題來了——如果哪天需要申請貸款,這些海外證券能不能當財力證明?
我先把重點結論放前面,想深入了解的再往下看就好:
1. 財力證明以「收入」為優先,「資產」只是加分項目
2. 「國內資產」通常比「海外資產」更容易認列
3. 海外證券不是完全不能認列,只是難度較高,注意事項也較多
文章最下方,我也整理了自己實際試過,或網友實測過「有機會認列海外證券當財力證明」的銀行給你參考。
延伸閱讀:美股複委託手續費比較,誰最便宜?這些優點,大勝海外券商 (附14家券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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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海外證券認列難度比較高
首先,你必須知道:申辦貸款時,多數銀行最看重的是財力證明是「收入」,而不是「資產」。
那麼,如果你透過複委託或美國券商購買海外證券(譬如美股),銀行到底會不會算?坦白講——這要看是哪一家銀行,而且有時候還要碰些「運氣」 (專員願不願意幫你)。
補充說明:貸款有「通案」與「個案」之分,不見得每家銀行、每家分行、每個專員都是可套用,因此我會用「通案」來講,至於真實情況就要親自去問才知道
因為,有些銀行只看收入,不認資產;有些則會「有條件地」將資產列為加分項。舉例,有的銀行審核邏輯是這樣:
- 先看「收支比」能不能過關
收支比過了,銀行才會開始看你有哪些資產 - 收支比合格後,有些銀行會把海外證券列為「參考」
這裡的「參考」未必等於一定算,而是「也許能加些分」 - 即使可認列海外證券,大多數仍會要求正式證明文件
譬如說:複委託必須提供庫存餘額對帳單
補充說明:收支比 = 每月貸款支出 / 每月平均收入,通常規定是60%或70%以內
提供海外股票當財力證明的技巧 (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
各家銀行對「海外股票能不能當財力證明」的內規差異非常大,有的嚴到幾乎都不會認列,有的則相對寬鬆,只要截圖能清楚看到姓名與庫存,就有機會加分。
為了讓大家更好理解,我依照自己的實務經驗,把銀行大致分成三種類型來說明:
#類型1:提供「庫存餘額對帳單」,即可當參考資料
有些銀行要求「庫存餘額對帳單」,因此你只要找國內券商申請,請營業員幫你印出正式文件,就可以當作財力證明。
這份正式文件,可以看得到以下重要資訊,因此比截圖更具有說服力。
- 借款人ID與姓名
- 結算日期
- 股票代號及名稱
- 股票餘額及市值
- 蓋公司章 (不一定有)
喬王申請過富邦證券、國泰證券的庫存餘額對帳單,它們提供的樣式如下:


補充說明:國泰證券、富邦證券的庫存餘額對帳單必須直接洽詢營業員才能申請
如果不清楚自己的營業員聯繫方式,國泰證券有提供查詢的服務👉查詢國泰營業員
至於海外券商,我在Firstrade有看到對帳單,裡面有完整的庫存總覽+交易明細,理論上也可以提供,只可惜只能顯示上一個月底的資料。

#類型2:幾乎無法認列,只能當參考資料
之前我聽過有銀行專員說,他們認列海外證券時,會要求必須提供「庫存餘額對帳單」且必須在「個人名義」之下。
然而,複委託的庫存通常是在「券商名義」之下,不是「個人名義」之下,因此這類銀行無法認列複委託的海外股票。
至於海外劵商,他們也無法非直接認列,只能當參考資料。
#類型3:提供截圖即可當財力證明
如果銀行專員告訴你,只需要截圖就能當財力證明,代表這一家銀行認列比較寬鬆,不然理論上必須是正式文件,並且顯示庫存日期,所以我覺得最好的方式還是提供正式文件。
如果真的要截圖,有一些小技巧要注意,那就是:
必須要有辦法讓銀行看得到你的姓名,以便判斷那是你本人的帳戶
但有些券商的網頁和app都無法同時看到名字和帳戶總額,該怎麼辦呢?我在申辦房貸時,就是遇到這樣的困擾…
後來我透過擷取好幾張畫面,來對應我的姓名及帳號,才順利認列複委託與海外券商的資產來當財力證明。
海外證券當財力證明認列的金融機構
根據我自己的實務經驗,加上許多網友的回饋,目前有機會認列複委託資產的金融機構,大致包含:
- 上海商銀
- 永豐銀行
- 中國信託
- 台北富邦
- 台新銀行
- 遠東銀行
- 凱基銀行(限定凱基證券複委託)
- 高雄銀行(僅認列股息)
- 各地信用合作社
- 農會/漁會信用部
- 台中商銀(需提供庫存餘額證明)
至於可認列海外券商資產的金融機構,包括:
- 上海商銀
- 永豐銀行
- 台北富邦
- 高雄銀行(僅認列股息)
無法認列的金融機構包括:
- 國泰世華:股票資產 (不管台股、複委託、海外券商) 都不認列
再次提醒一下:貸款政策會隨時間調整,而且每一家銀行、每一間分行、甚至每位業務的做法都可能不同;有些分行缺業績、或剛好跟你比較熟,確實有可能更努力幫你爭取。
更重要的是——貸款永遠是「綜合評估」,每個人的職業、收入、負債狀況都不一樣,別人可以,不代表你一定可以;你可以,也不代表別人就能複製。
所以,以上資訊只能當成方向參考,要不要認列還是得親自詢問,這才是最準的 (簡單來說:房貸這件事,不問永遠不知道,問了才有機會)
總結
海外股票不是不能當財力證明,只是通常有條件限制(優先看收支比,其次才是資產),而且能接受的銀行也會變得比較少…
如果可以認列,大部分銀行會要求提供正式文件來證明,因此如果是複委託,就可以向國內券商申請「庫存餘額對帳單」,但海外券商就很難認列。
少數銀行更嚴格,要求必須是在「個人名義」之下,等於複委託也無法認列;少數銀行則較寬鬆,截圖也可以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