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好意思,你把錢匯給別人,與貸款用途不符,必須追回來…」
電話中我帶著歉意,緩緩地和客戶說了這句話…
「啊…我忘了這件事,可是我的錢已經匯出去了,怎麼可能這麼快把錢抽回來!?」客戶急著問。
「沒辦法,按照規定就是得收回來,之前我還特別提醒過你耶…」我無奈地跟客戶說。
還記得…我在銀行擔任放款業務主管時,有一位客戶拿了媽媽的房子借款,用途是「投資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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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貸款用途不符要加速還款
有些人頭期款不夠,會想用舊房貸款買新房;或者要做另類投資,所以申貸資金供他人使用。
小心貸款用途不符,會啟動「加速條款」!
金融業者在放款時,都會審查你的資金用途,萬一資金用途不符,就有可能會增加潛在的風險。
因此,在貸款契約中,通常都會加上加速條款,以免你將資金挪為他用。
細節可參考金管檢銀字第1000154032號的第三點說明:
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金融業經營行為之規範說明第五點,有關借貸契約明定行使加速條款事由,包括「立約人對於金融業者所負債務,其實際資金用途與該業者核定用途不符」
此外,政府為了避免人民「炒房」,也不鼓勵人民以房買房,所以只要你在申請貸款時告知你用舊房貸款買新房,通常都會被婉拒。
所以,有些人會故意先用投資理財的名義來申請,再將申請到的貸款拿去買房。
但是,當你的資金實際用途與核定用途不符時,金融業者其實是可以要求加速還款唷!
用途不符只是「加速條款」條款的觸發條件之一,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規範,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金融業可實行「加速條款」條款:
1. 不依約還本金
2. 不依約還利息
3. 經宣告破產或票據所公告拒絕往來戶
4. 有義務卻不提供擔保品
5. 因死亡而繼承者抛棄繼承
6. 因刑案而被法院裁定沒收財產
7. 擔保品價值減少或被查封
8. 擔保品被假扣押、假處分
9. 貸款資金的用途不符原先申請
金融業者要怎麼控管貸款用途
那麼金融業者要怎麼控管呢?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追查資金是否流入「非本人」的帳戶。
只要一偵測到借款資金轉入他人帳戶,馬上就會跳出報表,而銀行員就要趕緊打電話給客戶追錢。
因此,我再三告誡那位客戶,千萬不能把錢直接匯到非本人的帳戶。
沒想到… 客戶拿到錢之後,就頓時失憶了(?),直接把錢轉去投資黃金項目,而那個項目號稱「每月有1%的報酬」。
先不管這項黃金投資是不是詐騙,就算黃金投資乍聽之下是投資理財,但他把錢直接轉給其他人或其他公司帳戶,就不是正規的理財項目 (如果是自行把錢投資股票、債券、基金,那就沒話說)。
所以… 按照規定,客戶必須立刻把錢返還到原帳戶!
如果更狠的話,我們甚至有權請客戶直接加速還錢給銀行!
想走偏門?別忘了政府仍查得出金流
當然,我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有些人還是會找到漏洞去鑽,有些討論區甚至還會分享如何「增貸過水」來降低被查緝到的可能性…
可是…所有偏門的方法都有一定的風險,畢竟政府真的要查金流時,有權調閱所有金融機構的紀錄,只要他們下定決心拼湊出完整金流,一定不是問題!
如果連這基本原則都不知道,想要用親友或自己的房子增貸,把貸款當頭期款買房,或者轉給其他人做其他用途,就要小心會面臨「加速還款」的風險!

增貸投資要注意風險,否則會放大損失
「好吧…我想辦法先要回來,或先調度資金…」客戶有點心不甘情不願地說…
「那就再麻煩了…」
「然後,我雞婆地提醒一下,每月1%報酬率,等於年化報酬率12%,要小心可能是龐式騙局唷!」
我知道這位客戶是新創事業的老闆,手上沒什麼錢,萬一賠光這筆錢,可能會讓媽媽失去退休金,也可能讓自己的生活更加困頓,所以好心地提醒他。
「放心啦…我知道要控管風險…」客戶很有自信地回答。
「好吧…那就只能祝你投資順利了!但記得要還錢回來唷!」我語氣平和地告訴他。
至於那筆黃金投資是否沒事,我就不得而知了…
增貸買房常見問題FAQ
Q1: 增貸的資金可以買房嗎?
為了避免過度使用槓桿來炒房,增貸的資金不可用來購屋。
若被查到資金用途不符,有可能啟動加速條款,被要求提早還款。
Q2: 網路上有些人說增貸的資金可先過水,再去買房,這招管用嗎?
所有偏門的方法都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政府真的要查金流時,有權調閱所有金融機構的紀錄,只要他們下定決心拼湊出完整金流,一定不是問題!
因此,建議不要沒事不要冒這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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